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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5-30 10:37 點擊量:
自全國特色小鎮推行至今,一些旅游資源豐富、區位條件優越、地域特征明顯但經濟狀況相對薄弱的小城鎮成為旅游特色小鎮發展重點。然而,過度追求旅游效益,不注重小城鎮地域特征的情況屢見不鮮,導致旅游特色小鎮千篇一律,同質化競爭嚴重。
自然環境是旅游特色小鎮發展的基礎,城鎮空間是旅游產業發展的承載物,而旅游作為推動力帶動城鎮的經濟發展與基礎建設,三者作為旅游特色小鎮的產城空間要素缺一不可,如何在尊重自然環境的基礎上實現旅游產業與城鎮空間的融合,是目前旅游特色小鎮需要探討的問題。
一、旅游要素
旅游特色小鎮的旅游要素主要以旅游資源的形式呈現,分為自然資源要素及人文資源要素。
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賦予或前人留下的、可直接或間接用于滿足人類需要的所有有形之物與無形之物。能滿足人類需要的整個自然界都是自然資源,它包括空氣、水、土地、森林、草原、野生生物、各種礦物和能源等。而自然資源中能發展成為旅游資源的特指經過開發利用或者有開發利用潛力的資源,包含山地、河流、植物、林地、氣候等要素。
人文資源是指人類社會有史以來所創造的物質的、精神的文明成果總和,如由歷史發展脈絡而遺留下來的遺址遺跡、名人典故。明確旅游要素是對旅游特色小鎮的旅游特色培育的前提,是實現產城空間因地制宜的前提。
從旅游特色小鎮的內涵來說,它是產城人文四位一體的綜合體,注重產業、生態、人文特色的挖掘,即彰顯地域特征;旅游特色小鎮力求做到產業上“特而強”、功能上“有機合”,因此應挖掘旅游特色實現獨一無二的旅游體驗,應該轉變城鎮原有的功能分區帶來的產業布局和城市功能隔離的固有模式,達到功能復合。
二、旅游特色突出
特色是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現,能引起情感共鳴,而為旅游服務的“特色”也應該在扎根于地域文化的基礎上,注重建設能引起游客共鳴的可供游賞、娛樂、休憩的空間,即創建旅游吸引力。
旅游吸引物是旅游吸引力的有力保障,從空間形態上區分,它可以包括旅游景點、景區、城鎮生活體驗空間等。從資源類型上區分,可以包括自然資源、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社會活動等。
旅游吸引物是依據其所在空間及地域特征所形成的,包括人為的規劃引導,但本地自然環境基底和歷史文化資源是保障“特色”的最佳路徑,根植于本地才能形成與眾不同、符合自身發展特點的旅游特色小鎮。同時,注重旅游項目的打造有助于形成旅游吸引力,如舉辦風俗活動。
三、功能復合
旅游特色小鎮的建設與原有的城鎮規劃及旅游產業規劃最大的區別就是旅游特色小鎮是同時實現旅游、生活及其配套服務的多元功能,具備有“宜居、宜游、宜業”特質。從目前旅游特色小鎮的試點中來看,依托小城鎮建設旅游特色小鎮時,旅游產業與城鎮的分離,城鎮居民不能參與旅游生產活動,旅游經濟不能帶動城鎮自身發展的現象,從而減弱了旅游的帶動作用,居民不能很好地受益于旅游。
因此,在旅游特色小鎮建設中應該同時注重旅游及生活功能的融合且相互可為支撐——依據旅游資源及旅游產業發展基礎,借勢城鎮服務功能,為旅游產業提供孵化地。從目前旅游特色小鎮的試點來說,專注于旅游景區的打造不在少數,以產城空間融合為研究對象,分析各個要素對空間融合的影響,并依據特色小鎮的各類要素特點,逐步實現產城空間融合。
然而,從國家土地城鎮化,向人口城鎮化轉換的時代背景之下,產城空間融合也將向多維度空間融合進行轉換,實現小城鎮的全面發展,這將成為旅游特色小鎮的未來發展趨勢和小城鎮建設轉變的方向。未來,我們將會見證更多地域特征明顯、旅游特色突出功能復合型的旅游特色小鎮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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